由於雙方曾私下接觸,起初抗議平和。
內文表示,應中國駐馬總領事館要求,由於香港與台灣屬於中國領土,日後新聞內容或標題應避免「中港台」名字並列,若同時出現三個地區名字,須寫成「中國(包括台灣與香港)」。這件事情在11月14日在臉書流傳開後,許多網友都譴責中國領事館干涉媒體自由,認為馬來西亞媒體應該要有編輯自主權,並有人掀起罷看言論。
當時馬英九辦公室表示深感遺憾,並譴責星洲網有違媒體秉持事實報導原則,而馬英九也表示未來不再接受星洲網及其相關單位的採訪。尤其在香港反送中事件爆發後,中方更希望馬國媒體的報導能靠攏中國共產黨官方立場,只是要如何處理編輯方向,馬國各家媒體依舊有自己的拿捏準則。這名人士透露,其實中國領事館經常會與馬國中文報社高層吃飯,並會不斷透露中方希望馬國中文媒體報導的方向與立場。根據中央社2016年11月14日的報導,當時前總統馬英九接受馬國「星洲日報」的專訪後,14日出刊的「星洲日報」紙本,對於馬英九的頭銜雖然是稱「台灣前總統」,但「星洲網」將網路版本竄改為「台灣前領導人」。對於中國強行推銷「一個中國原則」的做法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對中方無理霸道的行徑表達強烈抗議與嚴正譴責,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不受中國政府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曾統治過台灣一天,唯有民選的台灣政府才能在國際間代表台灣全體人民。
馬國媒體矮化台灣有先例 馬國中文媒體疑因中國的壓力而矮化台灣已有先例。Photo Credit:馮垂華 2016年11月,前總統馬英九到馬共南方大學學院演講,當時的活動看板一度寫著「世界華人領袖前總統」的頭銜,後用花盆將字樣遮蓋。人大釋法在香港基本法中的法源依據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基本法關於香港「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除2011年因應外交事務而做的第4次釋法是由終審法院所提出外,第1、3次提出釋法者是行政長官,第2、5次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皆不符程序。但如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對基本法關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而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在對該案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應由香港「終審法院」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支那、港獨、褫奪議員資格?——台灣人需要知道的「人大釋法」Q&A 【人大釋法】逾10名議員或出局,非建制還能守住「否決權」?香港學者梁啟智曾撰文分析,2016年的人大釋法嚴重違反程序正義,並至少衍伸出以下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基本法(在香港被簡稱為「人大釋法」),是指中共的常設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基本法》)作出立法解釋。
《香港基本法》第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其中最具爭議的人大釋法是2016年的第5次釋法,這次釋法源於多名立法會議員在宣誓時被指涉嫌「辱華」。
這種司法審查的對象,只是特區層面的法律或行政措施,而非基本法本身。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宣稱香港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判斷和決定。香港執業大律師、現任公民黨黨魁、香港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司法程序走完前就跑出來講話,可謂「非常不智」。但對《緊急法》是否違憲則未作裁斷。
泛民盼北京保持理性,尊重香港司法屬香港泛民派的議員楊岳橋表示,目前香港民眾對港府已經失去信任,司法獨立是最後的期望。最終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直接導致6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被褫奪資格。他強調:「如果這樣的審查也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來做,那就等於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取代香港的法院,成為特區法律的解釋者和適用者,這顯然與現代法理和一國兩制都是不相符的,同時也明顯與基本法第158條的規定相抵觸。基本法明列,香港法院有權解釋基本法,且過去逾20年來也已多次做出解釋。
他說,就目前情況來看,港府一定會就高院的裁決結果提出上訴,因此距離人大釋法至少還有兩關要走,一是高院的上訴庭,再來就是由終審法院請人大釋法。不具名的中國大學學者表示,「一國兩制」的基本內容之一,就是在香港主權轉移給中國後,香港的司法制度保持不變,這當然包括香港法院原有的司法審查權。
他呼籲香港建制派與親北京陣營,一定要說服北京尊重香港法院與遵守程序正義,「反送中」已讓香港社會動盪5個多月,若人大常委會再度逕自釋法,對於平息紛擾並無助益。他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倘若人大再次違反程序釋法,將衝擊港人已經很脆弱的「一國兩制」信心。首先,這次釋法並非由終審法院所提請,而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其次,當時香港法庭正在處理政府和立法會就宣誓問題訴訟,人大常委卻中途跑出來釋法,使得法庭連按原有程序考慮如何解釋基本法的機會也被剝奪。再者,相關的基本法條文本身沒有提及宣誓的形式,但釋法內容卻對此作詳細說明,形成了北京以「解釋基本法為名,增修基本法為實」的客觀後果。(中央社)香港主權轉移以來,人大有5次釋法前例,卻有高達4次不符程序正義,引發社會反彈。香港高等法院法官19日裁決,港府上月根據《緊急法》訂定的《禁蒙面法》不符合基本法,並指《禁蒙面法》部分限制超乎合理所需,屬於違憲
」《香港基本法》第8條又稱:「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他說,就目前情況來看,港府一定會就高院的裁決結果提出上訴,因此距離人大釋法至少還有兩關要走,一是高院的上訴庭,再來就是由終審法院請人大釋法。
他強調:「如果這樣的審查也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來做,那就等於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取代香港的法院,成為特區法律的解釋者和適用者,這顯然與現代法理和一國兩制都是不相符的,同時也明顯與基本法第158條的規定相抵觸。他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人大5次釋法,有4次不符程序根據《基本法》,人大釋法應由終審法院請全國人大常委解釋,然而在香港主權轉移迄今22年來的5次釋法中,北京僅一次遵循這項程序,其餘4次都不按程序進行,因此提到人大釋法,港人情緒複雜。《香港基本法》第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但如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對基本法關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而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在對該案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應由香港「終審法院」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最終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直接導致6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被褫奪資格。香港執業大律師、現任公民黨黨魁、香港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司法程序走完前就跑出來講話,可謂「非常不智」。基本法明列,香港法院有權解釋基本法,且過去逾20年來也已多次做出解釋。
(中央社)香港主權轉移以來,人大有5次釋法前例,卻有高達4次不符程序正義,引發社會反彈。香港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若人大再度違反程序釋法,將嚴重衝擊「一國兩制」信心。
倘若人大再次違反程序釋法,將衝擊港人已經很脆弱的「一國兩制」信心。但對《緊急法》是否違憲則未作裁斷。
陸學者反擊人大說法 指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儘管有學者以法為證,有力指出中國全國人大干涉香港司法的不當作法,但由於香港「反送中」已成為高度政治化的議題,對照中共19屆四中全會決議,中共應會加強控制香港司法,使香港高院昨天做出的判決失效。《禁蒙面法》違憲,人大釋法疑慮再起香港高院18日裁決《禁蒙面法》立法方式違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19日對此表達強烈不滿,並稱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人大常委會判斷和決定,人大常委會正在研究一些人大代表的有關意見與建議。
支那、港獨、褫奪議員資格?——台灣人需要知道的「人大釋法」Q&A 【人大釋法】逾10名議員或出局,非建制還能守住「否決權」?香港學者梁啟智曾撰文分析,2016年的人大釋法嚴重違反程序正義,並至少衍伸出以下問題。其中最具爭議的人大釋法是2016年的第5次釋法,這次釋法源於多名立法會議員在宣誓時被指涉嫌「辱華」。其次,當時香港法庭正在處理政府和立法會就宣誓問題訴訟,人大常委卻中途跑出來釋法,使得法庭連按原有程序考慮如何解釋基本法的機會也被剝奪。泛民盼北京保持理性,尊重香港司法屬香港泛民派的議員楊岳橋表示,目前香港民眾對港府已經失去信任,司法獨立是最後的期望。
除2011年因應外交事務而做的第4次釋法是由終審法院所提出外,第1、3次提出釋法者是行政長官,第2、5次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皆不符程序。楊岳橋批評這項說法「站不住腳」。
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宣稱香港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判斷和決定。」這名學者說,香港法院審查和裁定特區法律是否合乎基本法,一方面是維護基本法權威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也是「一國兩制」的表現。
他呼籲香港建制派與親北京陣營,一定要說服北京尊重香港法院與遵守程序正義,「反送中」已讓香港社會動盪5個多月,若人大常委會再度逕自釋法,對於平息紛擾並無助益。不具名的中國大學學者表示,「一國兩制」的基本內容之一,就是在香港主權轉移給中國後,香港的司法制度保持不變,這當然包括香港法院原有的司法審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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